印度制造的仿制药,并非“假冒伪劣”产品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前面提到的昂贵的新批准药物为专利药,新药品的研发投入巨大,当新药品研制出来后,享受专利的保护,如此才能保护创新。而印度生产的“便宜货”绝大多数都是仿制药,即药品专利到期后(药品专利保护期一般为20年),其他厂家所生产的和专利药一模一样的药物。
所谓“一模一样”,是指“具有相同的生物等效性和有效性”,仿制药不需要再进行临床试验,但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等因素上与原药一致。所以,印度制造的仿制药一旦通过了“生物等效性实验”,其生产管理规范也是获得美国FDA认证的,如果以为“仿制药”是假冒伪劣产品,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又因为没有前期高昂的研发成本投入,这些仿制药的价格普遍只有专利药的20%-40%,个别品种更是相差数倍,如此一来,价格低廉的仿制药在市场上具备相当竞争优势。
印度仿制药属于“有条件的合法”, 受穷人和慈善组织欢迎
在迅速扩大市场的同时,印度药企也遭受质疑:其行为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破坏了医药市场?
上世纪70年代,印度首部专利法颁布,其中明确规定:“印度专利法保护整个生产工艺和过程,但如果工艺和过程发生改变,其相应的产品并不受到原专利的约束。”这一规定之后数十年饱受诟病,因其实质上否定了药品作为产品本身的专利权。在如此宽松的法律政策的加持下,印度制药企业开始大量制造仿制药。
1994年,印度加入WTO前与其达成协议(TRIPS条款),同意在所有技术领域进行产品专利保护,但在2005年之前享有十年的过渡期。这十年间印度在专利领域一直进展缓慢,但也因此为本土药企争来了宝贵的时间,印度成为仿制药制造者的家园。
直到2005年,印度国会才通过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专利法》,但即便是新法案,也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物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的专利。这一条款给后来备受官司困扰的印度药企提供了法律上的免责依据,后来视印度药企为死敌的欧美制药公司,几乎不可能以专利的名义将印度药企告到破产。
印度仿制药卖给了美国人,重塑全球制药的格局
当中国人还在一边遭遇国内高昂药价一边嘲笑印度是个药品山寨大国的时候,印度在制药领域开始展现出更高水平。过去顶着市场破坏者的帽子、游走在国家保护灰色地带的印度制药者,并没有浪费过渡时期争取来的机会:印度的仿制药制造商已经在全球价值链上向上移动,并且试图在美国和欧洲等受监管的市场获得立足点。
2004-2014年间,印度仿制药销售总额从40亿美元增长至170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了16%,而其中国外的销售增长甚至更快,平均每年22%,从17亿狂奔至120亿美元。到2014年,国外销售额已经占总额的70%,超过一半的药品销往国际市场,而其中欧美等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又是印度仿制药的主要市场。